各有关单位:根据《孝感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管理实施方案》要求,为了科学衡量和评价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能力和服务效率,我局定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1月以前市科技局批准备案的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二、评价内容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的主要任务,针对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三、有关要求(一)评价组织1.参加评价的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填写《孝感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自评报告》并准备相应附件,一式五份报送所在县(市、区)或市直“三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2.所在县(市、区)或市直“三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形式审查合格后,3.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发布绩效评价结果,(二)时间安排自评报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8月8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市科技局高新科王立电话:2841371附件:孝感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自评报告(格式)附件:孝感市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绩效自评报告.docx孝感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