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司发〔2024〕13号文件有效性:有效规范性文件登记号:ZJBC11-2024-0001各区(县、市)司法局、财政局,各律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司法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宁波市法律服务业发展攻坚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甬司发〔2022〕58号)进行了梳理和审查,决定修改《宁波市法律服务业发展攻坚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改内容为:删除“第六章附则”的第三十七条,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宁波市法律服务业发展攻坚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共6章42条,特此通知,宁波市司法局宁波市财政局2024年3月8日关于修改印发《宁波市法律服务业发展攻坚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pdf政策解读:《关于修改印发〈宁波市法律服务业发展攻坚行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