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生猪产业集群种猪培育项目遴选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种猪培育是提升生猪产业竞争力的关键,也是高标准建设生猪产业集群的重要一环,生猪产业集群的建设质量,为更好推动生猪产业集群建设,提升种猪供应能力及生猪生产能力,对年内能够投入生产的新建种猪培育项目,从生猪产业集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拿出专门资金,相关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强,4.2021年5月生猪产业集群启动建设之后开工建设,且2024年6月前完成建设并投入生产,5.项目应具备较为完善的生猪育种体系及较强的产业带动能力,年出栏种猪(含二元母猪)不少于5000头,即项目需在生猪产业集群验收前完成,将项目申报表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土地手续、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文件、项目合同及结算文件等相关材料于8月12日(下周一)前报送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生产科,联系电话:13502176079附件:蓟州区生猪产业集群项目申报表蓟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4年8月7日附件:蓟州区生猪产业集群项目申报表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法人联系电话项目建设地点占地面积(亩)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存栏指标原种猪设计存栏量:原种猪设计年出栏量:二元母猪设计出栏量:优质育肥猪设计出栏量:申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单位盖章)年月日区生猪产业集群项目领导小组意见:年月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