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2024〕38号)和《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计划“耕、种、防、收”等环节服务面积共计2.1万亩,截至申报日期,共收到广东银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区农业产业商会农机社会化服务分会、佛山市新供销禅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佛山市高明区明锐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佛山市明丽农业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并拟分配广东银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服务小农户面积3115亩、服务规模主体面积3370亩,分配佛山市明丽农业有限公司服务小农户面积2925亩、服务规模主体面积2270亩,分配佛山市高明区农业产业商会农机社会化服务分会100亩、服务规模主体面积360亩,分配佛山市新供销禅明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服务小农户面积5430亩、服务规模主体面积1000亩,分配佛山市高明区明锐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服务小农户面积2430亩(详见附件),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至2024年8月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种植农机股反映(联系方式:李先生、吕小姐,联系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18号种植农机股),附件:1.服务小农户面积14000亩任务分解表.et附件2.服务规模主体面积7000亩任务分解表.et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