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如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研发投入的若干措施》修改意见情况表序号单位意见反馈情况采纳情况1省财政厅一、建议将“(一)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中的“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直接奖补力度……奖补资金用于研发项目,”修改为“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政策……奖补资金用于企业开展研发投入,采纳2省财政厅建议将“(一)强化企业科技投入主体地位”中的“在省级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采纳4省财政厅建议将“(四)支持高校院所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中的“对新获批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配套研发项目支持”修改为“对获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采纳6省财政厅建议将“(五)加强财政科技预算保障和统筹”修改为“发挥财政科技资金引导、示范、放大效应,标题修改未采纳内容修改采纳8省财政厅建议将“(六)加强基础研究”中的“对高校新获批的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省级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给予专项建设经费支持”修改为“鼓励高校建设国家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省级基础学科研究中心,采纳9省财政厅建议将“(七)引导投资基金赋能科技创新”中“发挥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建议由省科技厅会同长江产业集团依托省楚天凤鸣科创天使基金研究设立省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采纳10省财政厅建议将“(九)加强统筹协调”中“建立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报告制度,省级财政科技资金使用部门定期向省委科技创新委员会报告归口经费使用情况”修改为“建立省级财政科技资金统筹管理机制,未采纳11省财政厅建议将“(九)加强统筹协调”中“......等部门的财政科技资金”修改为:“......等部门的财政科技投入资金”,未采纳14省教育厅建议将“(七)引导投资基金赋能科技创新”中“省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修改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未采纳16省国资委建议将“(一)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中“推动省属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高于同期全国省级监管企业平均水平”修改为“推动省属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率不低于同期全国省级监管企业平均水平”采纳17省国资委建议将“(七)引导投资基金赋能科技创新”中“将政府投资平台公司投资科技企业的比重纳入业绩考核指标”修改为“将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占投资占比纳入年度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