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质量,及时发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有关事项,根据《鄂尔多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鄂尔多斯市支持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并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委托内蒙古政兴法务咨询研讨中心作为第三方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现由我办就《鄂尔多斯市支持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后评估工作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一、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3日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本事项涉及范围内所有利益相关群体,对《若干政策》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实施中存在问题及后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三、公示说明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请注明:“实施后评估”)、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个人提出意见、建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2.联系人:卜新生联系电话:13394891199高建国联系电话:186477750013.邮箱:zhengxingfawu@163.com信函方式寄至: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办公楼403高建国收电话:18647775001鄂尔多斯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2024年5月13日附件: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鄂尔多斯市支持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