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生猪增产保供工作,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号)、《关于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湖乡振办〔2019〕8号)、《湖州市农业农村局湖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生猪增产保供新增产能奖励资金补助计划的通知》(湖农发〔2021〕120号)等文件精神,拟对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新建生猪规模场拨付奖励资金,经主体申请,南浔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善琏镇对湖州南浔农发牧业有限公司新建生猪规模场进行验收,现已通过验收,符合奖励条件,现计划拨付奖励资金870万元(省级奖励资金420万元、市级奖励资金150万元、区级配套奖励资金30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13日-1月21日,凡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于1月21前联系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电话0572-3023706,3109252-28423-133-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