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根据《福安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福安市“互助孝老食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民〔2024〕203号)的文件要求,结合“互助孝老食堂”实际运营情况,经研究,现下达2024年第二季度本级互助孝老食堂运营经费97.1万元(具体项目资金见附表),请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互助孝老食堂运营情况监管工作,并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将以上款项尽快落实到位,确保专款专用,上述款项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081006项“养老服务”科目,附件:2024年第二季度福安市互助孝老食堂运营经费分配表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民政局202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