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22〕8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类别办公场地租金补贴二、申报时间此次申报受理起止时间为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三、申报材料与要求详见《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项目补贴申请表》(附件2)四、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一)提交材料,由受理窗口核对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受理窗口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的,由人社分局会同园区相关部门核查企业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以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为准)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和基本信息由人社分局于松山湖高新区官网(网址:http://ssl.dg.gov.cn/)进行社会公示,人社分局结合部门意见及社会公示情况,(四)资金拨付,人社分局根据松山湖管委会审批结果,五、咨询、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一)松山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电话咨询)联系方式:谭先生,0769-22891900(二)松山湖人才大厦一楼综合服务大厅(纸质材料受理窗口)联系方式:陈小姐、叶先生,0769-22897979、23078150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山湖分局2022年4月20日附件:1.附件1:关于印发《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松山湖发〔2022〕8号).pdf2.附件2: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推动港澳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项目补贴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