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相关市场主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扶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19号)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促进市场主体和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府〔2022〕25号),给予最高1万元的补贴(已享受第一条免租减租政策的除外),给予最高2万元的补贴(已享受第一条免租减租政策的除外),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九、加大跨境运输扶持力度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家企业最高补贴50万元,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好园区支持企业融资发展专项资金,对园区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信用贷款或融资担保贷款,超出政策贴息上限部分可另行申请最高50万元贴息,超出政策融资担保费补贴上限部分可另行申请最高20万元担保费补贴,十一、强化金融风险补偿针对加盟金融机构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为园区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企业贷款项目、保证保险贷款业务、融资担保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贷款类和权益类信托产品形成的实际本金损失,十二、提供“租金贷”融资服务在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4月22日附件:1.关于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帮扶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