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争取上级各类专项资金45亿元(不包括债券资金)以上,四、争取资金项目范围(一)中央、自治区、市对我旗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各项补助资金,六、奖励办法(一)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奖励,确定各地各部门争取上级资金基数,(二)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奖励,(三)开发各类资源等增加财政收入方面的奖励,(六)旗政府对当年争取资金工作成绩突出的前五名单位进行表彰,其中争取资金基数10000万元以上确定为一类部门,1000万元—10000万元基数确定为二类部门,得分前五名的单位由旗政府授予资金争取先进单位,(七)各单位取得的奖励资金中,旗财政、发改、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杭锦旗争资争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各地各部门争取上级项目及资金工作,旗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各单位“争资争项”工作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