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军镇等21个单位使用的就业困难人员2023年10-12月社会保险补贴公示根据安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社〔2021〕111号)和《关于对我市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进一步规范的通知》(安人社函〔2021〕614号)有关规定,经我局初核,拟同意红军镇等21个单位使用的302名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养老、失业保险)16452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局反映,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4月28日监督电话:7220982附:旬阳市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10--12)月.xls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