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类1.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补贴对象全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补贴标准寄宿生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填写《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认定,各县区教育部门在收到《认定表》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受助学生的信息汇总上报,并对享受免除(补助)学费和书本费的学生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甘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补助资金按学期发放至学生家庭一卡通,主管部门:区教育局政策依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教〔2019〕60号)政策级次:中央级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补贴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补贴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3)补贴流程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后30日内受理学生申请,审核结果应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由甘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学生资助卡或社会保障卡,主管部门:区教育局政策依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教〔2022〕20号)政策级次:中央级4.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国家助学金(1)补贴对象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核结果应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由甘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补助资金按月发放至学生资助卡或社会保障卡,主管部门:区教育局政策依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教〔2022〕20号)政策级次:中央级5.原农村代课人员工龄补助(1)补贴对象2003年9月25日前经县市区聘用的、曾在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上代课连续5年以上(含5年),代课教师工龄补助按每满一年月发放8元的标准执行,主管部门:区教育局政策依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监察厅关于对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发放养老补助的通知》(甘教厅〔2010〕15号)政策级次:省级6.雨露计划两后生补助(1)补贴对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包括监测对象)新成长劳动力(2)补贴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