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横琴新区科技型企业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珠横新办〔2021〕1号),以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技型企业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资金的通知》,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组织了2023年度科技型企业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并对企业提出异议的项目进行复审,现将复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6日,如对复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反映,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申请的,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56-8937002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8月7日相关附件:附件.2023年度科技型企业科技计划项目配套扶持资金复审结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