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1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要求,经回民区人社局对新申报青年见习基地、人才储备基地的单位进行了实地考核评估,现对以下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青年见习基地:1、内蒙古沐瑾律师事务所2、呼和浩特市防治医院有限公司3、内蒙古中影华晟电影有限公司4、金碧物业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5、内蒙古锦灿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6、呼和浩特市回民区西华庭金贝贝幼儿园7、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西街明泽广场海世界主题宴会酒店8、内蒙古成人继续教育咨询有限公司9、内蒙古火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10、内蒙古世纪医院有限责任公司11、内蒙古中安类风湿骨关节病专科医院12、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通道街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海西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才储备基地:1、呼和浩特市防治医院有限公司2、呼和浩特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3、内蒙古北特通信有限责任公司4、内蒙古振华置业有限公司振华购物广场5、呼和浩特百草回春中医医院有限公司6、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小鹿培优幼儿园7、呼和浩特市新途径培训服务有限公司8、呼和浩特市中安医院有限责任公司9、内蒙古中安类风湿骨关节病专科医院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6日(5个工作日)凡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来函等方式对上述公示对象有关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监督电话:0471-3821097回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