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开展2024年第一批(投资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引进保险资金奖补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奖补对象(一)引进保险资金运用于广西区内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养老社区、医疗机构等重大民生工程的项目业主(企业法人),(二)引进保险资金支持广西区内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养老社区、医疗机构等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的保险业金融机构(指其所属集团已在广西设立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保险投资机构),须提供运用到项目建设的相应支付凭证)的0.5%给予贴息,须提供运用到项目建设的相应支付凭证)的0.5%给予奖励,3.债券奖补计算基数以债券票面金额(须提供相应金额运用到项目建设的支付凭证)为准,三、奖补业务时间范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四、申报需提交的材料(一)企业法人1.金融开放门户奖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7.运用保险资金到项目的支付凭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凭证,8.运用保险资金实际投向的证明材料,9.运用保险资金支付凭证中的收款人为保险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承建人的证明材料,(二)保险业金融机构1.金融开放门户奖补资金申请表(见附件,8.运用保险资金实际投向的证明材料9.运用保险资金支付凭证中的收款人为保险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承建人的证明材料,五、申报要求(一)请各单位按照《广西保险资金运用奖补申报评定指南》仔细核对本单位业务具体情况,于2024年8月30日前向自治区党委金融办交换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提交申报材料,附件:金融开放门户奖补资金申请表2024年7月31日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