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科学精神,进一步加强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和良好的学术生态,省科技厅就评审工作有关各方(申请人、依托单位、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的公正性开展工作提醒如下:一、申请人和参与者在提交项目申请前,承诺严格管理主体责任,不从事或参与任何影响项目评审公正性的活动,坚决防范和遏制干扰及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不良行为,承诺科学、客观、公正地完成评审工作,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四、全体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借调人员),承诺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履职,希望社会各界对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项目评审工作的公正性,联系单位: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举报电话:0971-82998078244525通信地址:西宁市西大街12号省政府大院西楼425室电子邮箱:kjtzcc@qhkj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