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辖区内各级行政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以下简称公开义务人)提出申请公开未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依照本办法向申请人公开的活动,第四条公开义务人应当指定具体的机构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方便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或者咨询,第七条申请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第八条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第十一条公开义务人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并提供回执,第十五条申请人要求提供的政府信息属于本办法第六条(二)、(三)项情形,第十六条申请人要求公开义务人提供与自身有关的登记注册、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并指引其向有关公开义务人申请,第十七条公开义务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第十八条公开义务人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可以向申请人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第二十条申请人认为公开义务人不按规定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第三条各级行政部门应当在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