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要求,初步确认268家单位(附件1)符合2023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的条件,请名单中的单位于2024年11月30日前通过如下方式进行确认,一、线上确认渠道登录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公共服务平台(http://220.160.52.229:12333/ggfw/#/portal-module/index),路径为:业务办理→推荐功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信息确认→勾选“同意享受”并点击确认,二、线下确认渠道填写《南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确认表》(附件2)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送达,1.直接送达: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二楼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1号窗口,联系电话:8870623、8870631,2.邮寄:南平市延平区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二楼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1号窗口,联系电话:8870623、8870631,稳岗返还补贴享受条件:1.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3.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未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未受环保处罚,稳岗返还补贴使用范围: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营销推广、物流运输、场地租赁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附件:1.2024年南平市本级企业稳岗返还补贴初审通过名单2.南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确认表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