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4〕56号)规定,我局通过系统比对,以及相关部门的会审,初步确认1家单位(名单见附件)符合2023年度企业稳岗返还的条件,现予以公示:稳岗返还补贴享受条件:1.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3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12个月以上,3.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未存在严重违法失信、不属于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稳岗返还补贴使用范围: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技术研发、营销推广、物流运输、场地租赁等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科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公示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联系电话:8870642、8870631,2024年受灾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公示名单序号单位名称备注1福建南平星光机械制造安装有限公司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