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9号)相关规定,现将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一、举报受理范围(一)参保单位、个人、中介机构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3.组织或者协助他人以伪造、变造档案、材料等手段骗取参保补缴、提前退休资格或者违规申领社会保险待遇的,5.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照本办法举报:1.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单位、职业伤害保障委托承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伪造、变造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及相关报销票据、冒名顶替等手段骗取或者协助、配合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2.享受失业保险培训补贴的培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伪造、变造、提供虚假培训记录等手段骗取或者协助、配合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3.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4.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四)与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直接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涉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照本办法举报: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出具行政执法文书、违规进行工伤认定、违规办理提前退休,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的,5.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形,三、举报受理方式(一)举报受理单位:内江市东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举报受理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中兴路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