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高校(中职)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一、文件依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二、政策对象:对在毕业生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及低保家庭、贫困残疾家庭、脱贫人口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三、补贴标准:1000元/人,每人只可享受一次,四、申请条件: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五、申请材料:1.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审批表和汇总表,2.学籍证明,3.困难类别佐证和学校公示材料,4.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六、办理流程:每年10月由困难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资料——学校初审并公示--报县人社部门复审后将补贴拨付至困难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七、办理时限:40个工作日八、办理地点(方式):寻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以银行拨款到账通知为准十、咨询电话:0797-2847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