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有关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生猪养殖场新增母猪补贴工作通知如下:一、补贴方案1、补贴对象: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一次性从省内外种猪场引进母猪50头以上且母猪体重在50公斤以上的生猪养殖场,2、补贴标准:每头新增母猪补贴不超过700元,二、实施程序(一)养殖场申请养殖场引进母猪后,养殖场须提供有关申请材料,1、养殖场新增母猪补贴申请表(见附表3),2、养殖场引进母猪清单(见附表4),4、母猪来源单位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二)市镇二级审核市农业农村局收到养殖场申请材料后,三、资金安排渠道及拨付方式(一)资金安排渠道养殖场新增母猪补贴所需资金,(二)拨付方式市农业农村局对数据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猪场名单、补贴数量、补贴资金等信息在启东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各区镇要帮助指导养殖场填报好申请材料,督促申报单位按规定要求如实填报补助资金和提供相关材料,附件:1、养殖场新增母猪补贴申请表2、养殖场引进母猪清单3、承诺书启东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5月18日关于做好生猪养殖场新增母猪补贴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