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地块1:征收范围为辛安镇康庄村,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准,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二、土地现状征收辛安镇康庄村土地总面积0.1598公顷,征收舞泉镇双庙村土地总面积0.8957公顷,征收文峰乡李楼村土地总面积1.0639公顷,合计征收土地总面积2.1194公顷,四、补偿方式和标准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漯政〔2013〕89号)文件据实补偿,应补偿的征地补偿安置费和青苗补偿费具体数额如下:单位:公顷、万元被征地单位征地面积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数额青苗费备注辛安镇康庄村0.159876.512.22470.1789舞泉镇双庙村0.895776.568.52110.5040文峰乡李楼村1.063976.581.38840.3204五、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安置对象为本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按时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六、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时间、地点、方式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土地权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七、异议反馈渠道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认为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