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字〔2024〕7号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支持企业上市九条措施》的通知各乡镇政府、都阳路街道办事处,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5月6日青龙满族自治县支持企业上市九条措施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我县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做强做大,制定支持企业上市九条措施,一、实施企业上市资金奖励对我县拟在境内A股上市的企业,再奖励50万元;收到证监会或交易所正式受理通知后,再奖励50万元;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对我县企业在河北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二、加强上市企业信贷支持政府协调银行机构对境内外上市、“新三板”挂牌、河北股权交易所挂牌的企业,三、加强企业应急转贷支持对我县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发展前景良好、贷款即将到期而资金周转出现暂时性困难的上市和拟上市后备库企业,四、支持企业债权直接融资对首次成功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的我县上市和拟上市后备库企业,非上市公司授予本公司员工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对上市及拟上市后备库企业募集资金在我县新建、扩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对上市和拟上市后备库企业在申报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时,九、提高上市企业品牌形象组织新闻媒体对上市挂牌企业及企业家开展典型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