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购置价的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三)支持影视新兴业态发展1.对入驻青浦的、年相关经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3000万元、4000万元和5000万元的影视跨界融合企业,经评审按照分档定额原则分别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20万元、40万元、70万元、100万元,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适用本市或本区文创政策扶持的,按项目总投入的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二)对总投资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重大影视产业投资建设项目,按项目总投入的10%给予不超过1200万元的扶持,按项目总投入的2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适用本市或本区文创政策扶持的,给予主要出品方20万元的项目扶持,给予不超过400万元的扶持,(五)对获得国家、上海市影视产业专项资金的影视相关项目,按在本区发生的后期制作费用的40%给予主要出品方不超过300万元的扶持,按其技术服务收入的1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扶持,按展会实际投入资金的5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展会宣传扶持,按经审计确定投入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展会宣传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