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氢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认定管理办法》(大发改工业字〔2020〕77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大连市氢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大发改〔2023〕1311号),经专家评审,共有3个项目通过2022年“大连市氢能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评审:1.大连海事大学的甲醇/氢燃料电池动力船舶开发示范工程项目,2.大连云海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的氢能动力无人飞行平台示范工程项目,3.大连格罗夫中极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太平湾格罗夫中极氢能汽车产业生态总部基地示范工程项目,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