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及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对以下就业专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公示,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月31日前与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233920,拟拨付李超(女,133023********0022,枣强县卫千渠蛋品自营店)丁保志(男,133126********6019,枣强县浩轩服装店)张新江(男,133023********0018,枣强县宏宇皮毛经营部)3名就业困难人员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共计38757.24元,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