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一次性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1万元(两次申领的补贴资金累计不超过1万元),申报资料:《宁夏回族自治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表》、申报人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高校毕业生创业者需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利通区辖区内工商注册)向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咨询电话:0953-2281587咨询地址: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三、一次性交通补贴申报主体:利通区籍的“三类人员”(脱贫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搬迁群众)补贴标准:外出务工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三类人员”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咨询电话:0953-2666545咨询地址: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0办公室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主体:当年新招用(入职前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没有社保缴费记录)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搬迁群众“三类人员”,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咨询电话:0953-2666546咨询地址: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2办公室六、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申报主体: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补贴标准:对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等组织利通区籍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到企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咨询电话:0953-2666546咨询地址: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2办公室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报主体:1.六类人员,并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和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六类人员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每年分别按照6000元(中级)、8000元(高级)、11000元(技师)、15000元(高级技师)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符合条件的六类人员(含企业新招录的六类人员)取得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5000元补贴,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在取证后12个月内(与企业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并经企业委托参加与企业岗位技能相关的培训)申请补贴的,网络创业培训给予每人1600元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