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以下人员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申请租金补贴: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出国(出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创业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经企业申请和本局审核,拟向黄晓婷1人发放创业租金补贴,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及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监督联系电话:0752-7809222附件:惠城区创业租金补贴企业公示名单(2024年第2季度)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31日惠城区创业租金补贴企业公示名单(2024年第2季度)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企业名称创业时间人员身份补贴金额(元)备注1黄晓婷女445221199*****4920惠州市睿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2.4.15普通高等学校学生6000合计6000补贴标准: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可申请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