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投资﹝2022﹞70号)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项目前期工作:一、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请严格遵守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二、落实项目监管责任投资计划下达的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组织实施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安排项目的日常调度、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省发展改革委将通过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对省预算内投资计划按月开展调度,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资金到位和支付情况、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项目批复情况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等通过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四、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下达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时,项目单位应对绩效目标实现和投资计划执行等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动态掌握前期工作经费投资管理情况,省、州发展改革委将适时组织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绩效考核,本次下达的前期工作经费资金将严格按照《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市发展改革局出具《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回收承诺书》(详见附件),填写《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绩效目标表》和《2022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表》(详见附件)并送市发展改革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