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合乡2024年度推进“竹乡画廊”沿线重要文旅项目节点建设奖补意见的通知四政〔2024〕44号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四合乡2024年度推进“竹乡画廊”沿线重要文旅项目节点建设奖补意见》业经乡党委会研究通过,特此通知四合乡人民政府2024年6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四合乡2024年度推进“竹乡画廊”沿线重要文旅项目节点建设奖补意见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竹乡画廊”沿线重要节点建设,现提出以下奖补意见:1、自主申报,本《意见》使用对象为四合乡境内的旅游企业,实施前需向四合乡“竹乡画廊”领导组办公室进行申请备案,建设内容经审核完成后方可实施,申请单位需配合市、乡两级有关“竹乡画廊”的工作需要,企业建设“竹乡画廊”沿线节点应遵循“因地制宜,单个文旅项目奖补最高不超过15万,每年乡政府安排50万元用于奖补工作,在“竹乡画廊”领导组办公室收到申请书后15个工作日内应实地查看并予以回复,按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确定奖补对象,项目申报实施完成后,由“竹乡画廊”领导组办公室报有关会议研究决定,最终解释权归四合乡“竹乡画廊”领导组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