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人社联〔2022〕40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学技术协会,省直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8〕37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机械、轻工、纺织专业人才评价机制,推动机械、轻工、纺织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社部、工信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精神,结合我省机械、轻工、纺织行业人才实际情况,我们研究制定了《吉林省机械、轻工、纺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2022年4月22日吉林省机械、轻工、纺织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械、轻工、纺织工程技术人员是我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重要力量,第二条凡在吉林省范围内从事机械、轻工、纺织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申报机械、轻工、纺织工程专业技术职称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适应机械、轻工、纺织工程技术人才发展需要,分别设置相关专业,并结合实际动态调整,第四条机械、轻工、纺织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分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第五条全省机械、轻工、纺织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由省科学技术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四)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六)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任职满4年,(五)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任职满2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任职满5年,(六)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任职满5年,在机械、轻工、纺织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做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机械、轻工、纺织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机械、轻工、纺织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机械、轻工、纺织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在机械、轻工、纺织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机械、轻工、纺织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机械、轻工、纺织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可参加机械、轻工、纺织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单位主管部门、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全面复审并加盖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