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赣商务财字〔2021〕93号)精神,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有关单位、企业申报的2021年度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产贸融合”平台建设、支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企业境外营销网络布点和支持企业利用信用保险工具规避风险)进行了审核,经审核,拟对景德镇市商务局等11单位和企业的申报项目给予资金支持,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反映,联系人:冯留春,联系电话:86246270,附件:2021年度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产贸融合”平台建设等项目)审核情况明细表.xlsx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