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25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2〕52号)要求,现就我省住建领域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本次专项治理范围面向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相关活动,内容包括各市主管部门负责的考试考核管理过程和对相关培训机构培训、宣传、收费等方面监管,具体包括以下情况:(一)考试考核管理1.各市主管部门关于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管理制度是否健全,2.各市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考试考核)过程的监管是否严格、规范、到位,3.各市主管部门是否对所属培训机构开展定期检查,(二)培训机构培训相关活动1.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2.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违规培训、违规收费等情况,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是否存在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工作安排4月24日前开展全面自查,各市对本市开展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相关活动进行全面自查,自查情况请于4月24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相关的“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引导公众了解证书查询渠道和方式,各市要对本系统本单位涉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认定相关活动进行全面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