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2.申报企业2023年度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企业须与具有学科优势的重点高校或有实力的科研院所共同申报并组织实施,申报企业须与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应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7.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企业和负责人,不能更改申报材料内容,各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本次申报无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于上传或审核时间问题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和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自行负责,2.各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作为项目推荐单位,确保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的工作质量和进度,不提倡、不建议申报单位有偿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中介服务,附件:2024年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日照市科技局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