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是党和国家赋予农业农村部门的重要职责,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全市10个区(县、市)宅基地管理职责全部划转到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宅基地管理队伍建设,北仑区、鄞州区、宁海区等地下发宅基地及农民建房工作联席会议纪要,逐步理顺农村宅基地管理体系,开展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业务整训,加强宅基地管理体系的建设,推动宅基地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支持各地做好农民建房用地保障工作,探索将包括宅基地执法在内的多项行政执法职能赋予镇乡(街道)实施,共享农村宅基地审批与监管等相关数据,指导各地及时修订宅基地管理相关办法,开展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业务整训行动,切实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