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90号),现下达你市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预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70904“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具体金额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转移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30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4〕86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教〔2024〕69号)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要求,对照你市2024年该资金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将你市绩效目标及时进行分解,做好本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市内落实到位的具体项目,要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并抄送财政部河北监管局,附件:1.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分配表(市县)2.2024年旅游发展基金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河北省财政厅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