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基本情况第二届粤创赛设专利组、商标组、地理标志组3条赛道,银奖20项:专利组8项(含发明专利6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优秀奖20项:专利组8项(含发明专利6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所有参赛项目分专利组、商标组、地理标志组(以下简称地标组),(一)参赛项目要求1.专利类参赛项目要求,(1)专利类参赛项目应当是具有至少一项有效发明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的科技创新项目,(2)同一参赛主体报名参赛项目不得超过3个,(2)参赛项目应当是具有市场价值、有效使用的国内地理标志商标、地理标志产品,(3)参赛项目既是地理标志商标又是地理标志产品的,(二)参赛主体(团队)要求1.专利类和商标类项目相关要求,(1)参赛项目由权利人报名参加,(2)参赛项目必须由项目核心权利人(之一)报名参加,如果参赛主体为核心专利/商标的多个权利人之一的,(1)参赛项目由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人报名参加,必须是已报名的参赛团队成员五、评审办法(一)大赛评审原则1.自愿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