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办法〉的通知》(江府〔2023〕10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现将我市获得2023年度农业品牌培育奖励的主体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7月18日至7月24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匿名反映或逾期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台山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舜德路140号联系电话:0750-5587235邮政编码:529200附件:台山市2023年度农业品牌培育奖励主体名单.docx台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