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扶优培强我市海上风电产业链龙头企业,吸引省外、国外风电装备订单在福清江阴风电产业园生产,参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福州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20]95号),对支持福清江阴风电产业园企业开拓市场制定以下若干措施,并在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内生产的风电装备制造及配套企业(以下简称本地企业),二、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一)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开拓全球风电市场,责任单位: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市工信局、财政局(二)鼓励本地企业向集团争取省外及国际市场订单在福清江阴风电产业园生产,责任单位: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对地方的经济贡献,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负责材料收集及材料初审,责任单位: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市工信局、财政局(二)同一家企业、同一个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同一类型补助,(三)以上措施由江阴港城经济区负责解释,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