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永泰县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补助方案(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永泰县农业农村局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组成项目验收组,分别于2022年4月13日、4月20日对2021年度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财政补助项目:福建骐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闽台农业产业园设施大棚建设项目和长庆镇人民政府承担的长庆闽台农业交流中心改建项目进行现场验收,1.闽台农业产业园设施大棚建设项目:福建骐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批复文件要求,该项目总投资178.4307万元,达到项目批复补助文件要求,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经验收组讨论,2.长庆闽台农业交流中心改建项目:长庆镇人民政府根据批复文件要求,该项目总投资41.804万元,达到项目批复补助文件要求,并经过第三方机构结算审核、财务审计,符合验收要求,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