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将紧扣“876”创新引领工程新兴产业壮大、传统产业焕新两大方向,5.列入本年度省、市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有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项目(基础研究专项、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除外,同一年度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7.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三、组织方式本年度市重大科技专项按照竞争项目、船舶动力装备创新联合体专项项目两类组织实施,由各市(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面上引导、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申报,由各市(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指南确定的方向组织申报,各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150万元,其中2024年立项后拨付不超过60%的市拨经费,由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单位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不受在研项目限制(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进行申报),竞争项目由各市(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3.各项目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