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21号)有关部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条件1.项目实施地在江门市境内,项目符合国家和省相关领域政策规定,以及环保、节能、安全等有关政策法规要求,请各市(区)及时与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一对一”把政策要点传达到企业,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应报尽报,2.指导企业加紧编制申报材料,按照省通知要求,省将不安排预算,请各市(区)高度重视,按照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省财政予以清算收回,请各市(区)加强对测算项目的跟踪服务,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清算收回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