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根据《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市级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市农计财发〔2021〕154号)和《晋中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引发<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等意见的通知》(市农工办发【2021】17号)精神,为实施好我县创建蔬菜标准园项目,真正发挥项目对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示范辐射带动效应,深化我县蔬菜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们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该项目的实施单位进行遴选,请认真领会项目申报要求,积极申报,一、专项资金额度、补助对象、资金使用范围、补助标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1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创建蔬菜标准园,设施蔬菜标准园规模达50亩以上,露地蔬菜标准园规模达100亩以上,资金主要用于推广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实施全程质量安全管理,每个标准园补助10万元,二、申报材料项目申请、实施方案(附实施主体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和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种植基地土地证明,三、申报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四、咨询方式联系人:王咏华联系电话:0354—4623036寿阳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中心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