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对上一年度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性后补助的资金,《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办法(修订)》(桂科政字〔2022〕79号),自治区财政按规定分阶段给予300万元奖补和500万元科研经费后补助,《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厅发〔2020〕29号)瞪羚企业奖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57号)瞪羚企业创新平台补助,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不低于50万元财政资金后补助,对瞪羚企业新建的、经自治区认定的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财政经费支持,《加快培育瞪羚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桂科高字〔2020〕174号)瞪羚企业上市培育奖补,《加快培育瞪羚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桂科高字〔2020〕174号)创新平台科研经费补助,在国家批准认定后的三年内每年给予一千万元以上科研经费补助,《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奖补,《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厅发〔2020〕29号)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奖补,单项科技成果转化的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57号)科技企业孵化器补助,自治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