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对新入库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转专业、当年入统当年退库企业除外),对国家、自治区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国家、自治区认定的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奖励,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列入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计划的重大优质项目新增贷款在2年建设期内给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全额贴息支持,自治区本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的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1亿元,企业5年累计获得奖励资金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列入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计划的重大优质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21〕5号),单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