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甬科合〔2022〕18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申报工作,全职研发人员占研发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上年度研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1.上年度孵化和引进科技企业不少于3家,2.已孵化和引进科技企业上年度获批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1家,3.已孵化和引进科技企业上年度获批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少于3家,4.上年度技术性收入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或确认上年度技术性收入合计不少于500万元的,通过“宁波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官网(https://program.kjj.ningbo.gov.cn)申报,在“创新基地和科技人才建设项目”栏目里选择“宁波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进行填报,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宁波市产业技术研究院申报书和相关支撑材料(平台登录、账户密码设置、系统填报等具体技术问题,由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申报单位填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二)各申报单位请仔细阅读《宁波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甬科合〔2022〕18号),申报受理: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吕宏校87910893技术支持:87811024政策咨询:市科技局合作处张勇89292210奉化区科技局田珊珊89285308附件:1.《宁波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管理办法》.pdf2.审核推荐意见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