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科技[发文机构]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发文单位]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实施日期]2022-03-15[成文日期]2022-03-15[发文字号]〔2022〕京经信发45号[废止日期]----[发布日期]2022-03-31[有效性]有效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市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创新发展,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京政发〔2021〕31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市财政局,怀柔区政府共同制定了《关于支持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特此通知,附件:《关于支持发展高端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