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6000万元、1亿元、2亿元、5亿元的商贸、物流企业(含供应链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奖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对在陆港和大山铺铁路物流园范围内新建、改建仓库被认定为国家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仓库(或国家三级、二级、一级绿色仓库)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奖励,单户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分别一次性给予40万元、80万元奖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六)补齐运输装备短板,按裸车价的10%、不超过3万元/辆给予补贴,单户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50万元,单户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30万元,给予单户企业不超过50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市财政局、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四、培育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十二)支持物流企业“升A升星”,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100万元奖励。